2024年2月20日发(作者:)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 3

I

前言

本标准Q/JQ108《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是公司技术基础性标准之一。

本标准为公司统一执行的企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本标准执行GB16735-2004国家标准,并对Q/JQ108-2007《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Q/JQ108-2007相比,修订部分主要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第④位上增加了低速货车代号。

——第⑪位增加了客车底盘分公司装配车间代号。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同时代替Q/JQ108-2007《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本标准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围围、徐清魁

本标准审核人:昌木松

本标准批准人:戴茂方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JQ108-2002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4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6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Q/JQ108-2007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II

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识别代号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本公司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735-2004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16737-2004 道路车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3 车辆识别代号的组成

车辆识别代号(VIN)按GB16735规定由三部分、共十七位字码位数组成,不能出现空位,如下图所示。其中,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如图1所示).

WMI VDS VIS

○1○2○3

○4○5○6○7○8○9

○10○11○12○13○14○15○16○17

位数

地理区域

顺序号

国别 车辆特征代号 装配厂

制造厂 检验位 年份

代表字母或数字 代表数字

图 1

3.1第一部分

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按GB16737规定由三位数组成,该代号须经过申请、批准和备案,江淮公司代号为LJ1,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的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牵引车、特种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见表1。

表1 世界制造厂代码(WMI)

代码 制造厂名称 适应车辆类型

载货车、非完整车辆、客车、乘用车、牵引车、特种车辆 LJ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2第二部分:

3

车辆说明部分代号(VDS)按GB16735规定,由六位数组成,可以充分反映一种车辆类型的基本特征。

3.2.1 VDS的构成(如图2所示)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位数

检验位

发动机类型/额定功率

载货车轴距/乘用车(轿车采用轴距)、客车及底盘长度

最大总质量

车身类型

车辆类型

图2

3.2.1.1第④位字码——车辆类型(见表2)`

表2 车辆类型代码

代码

0

1

2

3.2.1.2 第⑤位字码——车身类型(见表3)

表3 车身类型代码

代码

K

R

P

A

B

3.2.1.3 第⑥位字码——最大总质量(kg)(见表4)

车身类型

单排座驾驶室

一排半(带卧铺)驾驶室

双排座驾驶室

前置发动机客车及三类底盘

后置发动机客车及三类底盘

代码

C

E

F

G

车身类型

中置发动机客车及三类底盘

两厢四门乘用车

三厢四门乘用车

两厢五门乘用车

车辆类型

低速货车

载货汽车及二类底盘

乘用车

代码

3

6

8

车辆类型

自卸汽车及二类底盘

客车及三类底盘

牵引汽车

代码

9

车辆类型

搅拌汽车及二类底盘

表4 最大总质量代码

代码

K

A

B

C

D

E

4

最大总质量(kg)

>1000~2000

>2000~3500

>3500~4500

>4500~5500

>5500~6500

>6500~7500

代码

V

X

9

2

3

4

最大总质量(kg)

>11500~12500

>12500~13500

>13500~16500

>16500~18500

>18500~20500

>20500~25500

F

R

T

U

>7500~8500

>8500~9500

>9500~10500

>10500~11500

5

6

7

8

>25500~30500

>30500~35500

>35500~40000

>40000

3.2.1.4 第⑦位字码——载货车轴距(mm)/乘用车(轿车采用轴距mm)、客车及底盘长度(m)(见表5)

表5 轴距及长度代码

代码

A

B

C

D

E

F

G

载货车轴距(mm) 代码

>20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5000~6000

>6000~7000

>7000~8000

>8000

P

R

S

T

U

轿车轴距(mm) 代码

>2000~2390

>2390~2600

>2600~2710

>2710~2800

>2800

1

2

3

4

5

6

7

乘用车(轿车除外)、客车及客车底盘长度(m)

>3~4

>4~5

>5~6

>6~7

>7~10

>10~12

>12

说明 1.多于二轴的汽车,轴距为最前轴至最后轴之间的距离。

2.载货车包括牵引汽车、搅拌汽车、普通货车、低速货车、自卸汽车、厢式汽车、其他类型专用车及特种车辆。

3.2.1.5 第⑧位字码——发动机类型/额定功率(kW)(见表6)

表6 发动机类型及额定功率代码

代码

A

B

C

D

E

F

G

H

J

K

L

3.2.1.6第⑨位字码——检验位

检验位位于VDS的编码的第9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其作用是核对VIN记录的准确性。在确定了VIN的其它十六位字码后,检验位应由以下方法计算得出。

3.2.1.6.1 VIN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见表7、表8。

表7 VIN中的数字对应值

发动机类型 额定功率(kW)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柴油

≤30

>30~60

>60~90

>90~115

>115~135

>135~165

>165~195

>195~230

>230~270

>270~300

>300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发动机类型 额定功率(kW)

汽油

汽油

汽油

汽油

汽油

其他燃料

其他燃料

其他燃料

其他燃料

≤70

>70~90

>90~110

>110~130

>130

≤100

>100~120

>120~140

>140

5

VIN中的数字

对应值

0

0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表8 VIN中的字母对应值

VIN中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的字母

对应值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7 9 2 3 4 5 6 7 8 9

3.2.1.6.2 VIN中的每一位指定的加权系数(见表9)

表9 加权系数值

位置

加权系数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8 7 6 5 4 3

16

○17

⑩ ⑪ ⑫ ⑬ ⑭ ⑮

○2 10 检验位 9 8 7 6 5 4 3 2

3.2.1.6.3 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

示例:2004年生产的HFC1061K型载货汽车第2521台车的VIN代码为LJ11KDFA440002521见表10。

表10 VIN代码确定示例

VIN中的位置 1

VIN代码

对应值

加权系数

乘积总和

余数

2 3

1

6

4

1

5

5

2

4

6

4

3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L

3

8

J

1

7

1 1 K D F

6

2

A

1

10

4

4

4

9

0

0

8

0

1

7

0

0

6

2

2

5

5

5

4

2

2

3

1

1

2

24+7+6+5+8+12+12+10+36+0+7+0+10+20+6+2=125

125/11=11余4

3.3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由八位数组成。(见图3)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位数

生产序号

装配厂名称

年份

图3

3.3.1第⑩位年份代码由世界统一规定(见表11)

表 11 年份标示表

年份

2001

2002

6

代码

1

2

年份

2009

2010

代码

9

A

年份

2017

2018

代码

H

J

年份

2025

2026

代码

S

T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3

4

5

6

7

8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B

C

D

E

F

G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K

L

M

N

P

R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2032

V

W

X

Y

1

2

3.3.2第⑪位装配厂打印点代号(见表12)

表12 装配厂打印点代号

代码

1

2

3

4

5

6

7

3.3.3第⑫位至第○17位顺序号

表示车辆的生产序号,该编号以装配厂所生产的同一系列车型一年一编排,不足位数以“0”占位

装配厂打印点

商用车制造公司轻卡厂总装车间

商用车制造公司底盘厂一车间

商用车制造公司底盘厂二车间

乘用车制造公司轿车厂总装车间

技术中心试制VIN 打印点

商用车制造公司小卡厂一车间

乘用车制造公司商务车厂总装车间

代码

8

9

A

B

C

D

E

装配厂打印点

商用车制造公司重卡厂一车间

商用车制造公司重卡厂二车间

江汽集团安徽江淮专用车有限公司

江汽集团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江汽集团扬州江淮轻型车公司

客车底盘营销公司试制VIN 打印点

客车底盘分公司装配车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