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发(作者:)

厦门公会管理制度范文

厦门公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会管理,促进公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厦门市注册成立的公会,公会

理事会成员、会员以及公会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 厦门市公会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

公会的管理工作,是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单位。

第四条 公会的宗旨是维护公会会员的权益,促进公会会员之

间的合作与交流,增进公会会员之间的友谊与团结,共同推动

公会行业的发展。

第五条 公会会员享有参与公会事务和活动的权益,可以提出

建议和意见,行使投票权,参与公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公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

参与任何违法行为。

第七条 公会应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自负盈亏,按照公会

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公会会员管理

第八条 公会采取会员制度,公会会员分为常务会员和普通会

员。

第九条 常务会员是由公会理事会推荐并经全体公会会员表决

通过的会员。

第十条 普通会员是公会理事会以及常务会员推荐并经公会会

员大会通过的会员。

第十一条 英国公会会籍评估工作是指通过国内外皇家、国家、

地方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评估的,有权认定的专业资格。

第十二条 公会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业分会,分会会员享

有参与分会事务和活动的权益。

第十三条 公会会员应维护公会的声誉,遵守公会章程和本管

理制度,参加公会活动,支持公会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四条 公会会员有权向公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公会事

务的讨论和决策,享有公平竞争的权益。

第十五条 公会会员有义务缴纳会费并按时参加公会的相关培

训和活动。

第十六条 公会理事会有权对公会会员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

估,如发现违反公会规定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限制参与公

会活动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七条 公会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出公会,经公会理事会审

批通过后,可以办理退出手续。

第三章 公会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八条 公会理事会是公会的常设机构,由公会会员选举产

生。

第十九条 公会理事会负责公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代表

公会会员的利益参与公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二十条 公会理事会应保证公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

对公会会员应当有亲和力和责任心。

第二十一条 公会理事会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会章程,履

行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会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公会的

重大事项,确保公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公会理事会应根据公会工作的需要设立相关部门

和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二十四条 公会理事会有权对公会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置,对违反公会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公会理事会应合理规划公会的发展方向和布局,

推进公会的改革和创新,为公会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资源。

第二十六条 公会理事会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

公会的合作,共同推动公会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 公会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由公会理事会根据需要

进行招聘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会工作人员从事公会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熟悉公会业务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会工作人员应遵守公会章程和本管理制度,履

行工作职责和义务,服从管理委员会和公会理事会的领导。

第三十条 公会工作人员应保守公会和会员的商业机密,不得

泄露公会内部的有关信息和数据。

第三十一条 公会工作人员应公平、公正、诚信地对待公会会

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十二条 公会工作人员应以服务公会会员为宗旨,提供及

时、优质的服务,解答会员疑问,协助会员解决问题。

第三十三条 公会工作人员违反公会规定的行为,经公会理事

会讨论决定,可以给予批评、警告、处罚、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