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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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制度
篇一:以旧换新制度
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生产成本和
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
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
原则上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
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阀门类;
2、电器、仪表类(含电机);
3、轴承类;
4、风机、泵类;
5、灯具、工用具类;
6、有色金属、不锈钢类;
7、劳保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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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橡胶、氟塑、垫片等。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
1、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同时领料员应把拆下来
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
新的材料、备件。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
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
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
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2、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
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
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旧品归还日
期及原因,并经轮班长以上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库管员
方可发货。以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
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原则上换下来的旧件在三天内
必须退还到库房,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
50元。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发现人为故意
损坏的物资的除按照物资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
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
生产部主管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
放现场进行确定。库管员未到存放现场进行确认的,一次处
罚50元。各部门在确认后私自挪用的,一次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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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
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
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
价格的20%进行处罚。
2、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由各部
门确定固定和统一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废旧物资
必须分类、有序进行堆放。
3、营销部组织生产部、技术中心、工程部技术员进行
鉴定确认,鉴定能修复利用的物资由生产部负责组织修复。
对修复的物资由营销部、财务部、审监部确认修旧利废的价
值按修旧利废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五、“以旧换新”物资和处置:
1、经鉴定不能修复利废的回收废旧物资,由营销部组
织报分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营销部通知财务部、
审监部一同参与废旧物资进行分类销售并参与谈价、过磅、
收款全过程管理。。
2、经鉴定能修复的物资,生产部在一个月内组织修复,
如果一个月
3.仓库人员对废旧物资负有保管责任,保卫部门对废
旧物资负有保护的责任。
内还未修复,由生产部组织再次鉴定,决定继续修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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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销售。
篇二: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库房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广大职工的节约
意识,现对工具、机动车配件、传动带、轮胎、手电、非生
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等物资实行以旧换新的支领手续,具
体执行办法如下:
1、工具类的鉴别及管理
1.1、在辅助材料台帐中,工具类所有物资,都属于以
旧换新范围。
1.2、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设备管理部组织建立各部门班组个人工具卡,注明领
用工具的
具体名称、支领时间、使用周期、以旧换新时间、增新
时间等。
1.3、对于已有工具但经过长时间使用已损坏不能继续
使用的工具列入以旧换新范围。
1.4、以旧换新的工具,由各单位材料员申报计划,写
明理由,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予采购。
1.5设备管理部库房相关人员对以旧换新的工具进行检
验,确认是否不能再用,是否为我公司采购的工具,查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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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是否与我公司采购的相符,并核对工具卡领用的时间,如
若不符拒绝支领。
1.6对于在本公司内部调换岗位的职工,如果所调换的
岗位仍需继续使用工具的,由本单位材料员负责通知物资部,
将工具卡一同转入新岗位。对于所调换岗位不需再用工具的,
由本单位材料员通知物资部并将原有工具交回物资部库房
或转接给新接替此岗位原没有工具的职工。
1.7对于调离本公司的职工,将所有工具全部交回物资
部库房登记入
册,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8、增新工具。指原没有设定的岗位或岗位中新增加
的人员,此人员以前不享受工具待遇的,经综合管理部出具
证明后可新增工具。
1.9、库房保管员要及时准确填写工具卡,对于不合理
的以旧换新工具和新增支领的工具,保管员要及时反馈到本
部门主管领导。
1.10、对于集体用或公用的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负责工
具库的建立和管理,其他单位现有的大型、精密工具即发文
之日起一律上交到机电维修车间,机电维修车间制定相应的
借用制度;对于交回的公用工具,机电维修车间要负责检查
有无损坏现象,如有问题问其原因,填在公用工具卡上并上
报主管领导予以更新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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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设备管理部库房,对于以旧换新的工具,要保管
好以备检查,对于有利用价值的零部件可再利用,对于有销
售价值的工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按相关文件作相关处
理。
1.12、对于公用工具丢失的,公用工具所在部门在工具
丢失后一个月内负责赔付补齐;个人工具丢失的,由个人负
责赔付补齐。设备管理部组织每季度抽查一次,并纳入抽查
所在月份考核。
2、机动车配件的鉴别及管理
2.1、在辅助材料台帐中,机动车配件类的所有物资都
属于以旧换新范围之内。
2.2、机动车配件xx总成在更换时,需经过鉴定小组鉴
定后,方可列入报废物资进行以旧换新。
2.3、设备管理部库房要妥善保管好以旧换新的机动车
配件,对于可
以利用的零部件,使用单位可随时到设备管理部库房进
行拆卸再利用。对于有销售价值的机动车配件,可按相关文
件做报废处理。
3、传动带、轮胎的鉴别及管理
3.1、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传动带,机动
车内外胎、真空胎等,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3.2、设备管理部库房要按型号不同分别摆放,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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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传动带,使用单位可随时再利用。对有销售价值的机
动车轮胎可按相关文件作报废处理。
4、手电的鉴别及管理
4.1、普通手电(包括电池)、手提式探照灯以及能代替
手电功能的照明工具,都属于以旧换新范围。
4.2、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以旧换新零部件,使用单位可
随时再利用。
5、废生产用油、废机动车用油的鉴别及管理
5.1、生产用油,指生产流水线上各设备使用的润滑油、
液压油。废生产用油(包括油桶),统一由加油组上缴设备
管理部油库。
5.2、机动车用油,指各机动车使用的润滑油、液压油。
废机动车用油(包括油桶),统一由车间上缴物设备管理部
油库。
5.3、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使用周期进行更换,杜绝
铺张浪费的现象,严格控制废油流失,及时上缴废油入库。
5.4、设备管理部油库要建立好回收台帐,对废生产用
油、废机动车用油分类摆放,需再利用的废生产用油,经设
备管理部主管领导批准
后,可直接支领。对于有销售价值的废机动车用油,可
按相关文件作报废处理。
6、机械备件、电气备件鉴别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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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机械备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
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
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经专业工程师鉴定设备
部审批后,可直接支领。对于有返修和销售价值的分类管理。
6.2、电气备件类断路器、接触器、磁铁、轴承、电缆
电线属于以旧换范围内,支领新的备件需带上已坏的备件前
来支领。
7、对于以上管理办法所涉及的以旧换新条款,设备管
理部负责纳入月度考核,每违反一项扣1-10分。
篇三:材料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材料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及材料的管理,真正做到修旧利
废、杜绝浪费,同时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现对生产车间所使
用材料及物资的以旧换新管理、收发程序等做以下规定:
一、以旧换新物资、材料的范围:
1、设备维修配件类
2、阀门、法兰、管件类
3、各种电气、仪表、线缆类
4、各种车辆维修配件
5、各种维修使用的工具及化验器具类
6、各种桶装、袋装及设备包装物类
7、劳保类的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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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更换的油类
9、各种输送带
二、以旧换新材料、物资的确认
1、交归仓库时,所有需以旧换新的材料、物资等,由
车间维修副主任或主任负责确认其已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需
进行更换新材料、配件或可修复再利用。
2、以旧换新产生的材料、物资在处理时,根据种类由
设备部、电工车间、自控中心或生产部等进行确认,确认其
确实无使用价值或再利用价值时方可进行处理,价值特别高
的废旧材
料或物资需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三、以旧换新材料、物资交领程序
1、车间在领用本文(一)中所包含范围的材料物资时,
需将原使用材料或物资交回材料库后,材料库方可予以发放。
因特殊情况旧件(料)不能及时交回材料库的,必须由领料
最终审批权的领导通知材料库,并约定交回时间,材料库登
记备注后发放材料,到时发放材料人员须及时催交旧件(料)。
2、可修复再利用的旧件(料),车间暂时保管,在材料
库及时登记,待修复后及时交回材料库,由材料库设专区存
放,,妥善保管。
3、车间领取修复后的材料时,按正常程序领取,材料
库只记录领取数量,不再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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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旧换新材料、物资的日常管理
1、材料库负责以旧换新所产生的废旧物资的管理,根
据品种或类别设立保管账。
2、材料库要分类存放予以标识并及时登记台账,贵重
材料要单独保管,责任到人。
3、销售处理以旧换新物资时,材料库须根据销售发出
数量进行账务处理。
五、罚则
违反以上程序规定的,视情节给予每次20-200元的罚
款。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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