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发(作者:)

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第一篇: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床位在20 张至79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

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针灸科或推拿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在一级 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

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

《医师资格 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 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所

有护士 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其中临

床科室 至少有5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

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2%。

(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均

不低于 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

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

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2000(基础面积)+床位数100(平方米)。

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

方米,绿化面 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 床位至少配有30

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

(如消毒 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

质量技术监督等部 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内部各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

物流 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

地面,病房及 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

备齐备。(七)设有ICU 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

人工环境控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方,

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每间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 25平方米,分区

及通道设计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

“放心药 房”建设规范》建设。中、西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00平方米,

药库面积不少于 200平方米。如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按

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门诊、住院检验室面积分别不少于8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

100%,医院 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

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麻

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 机、500MAX 光机、彩色B 超、紫外

线灯。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医诊疗 设备。临床检验设备:显微

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接种器具、钾 钠氯分析仪、尿

分析仪、石蜡切片机、CO2 培养箱、厌氧培养箱、生化分析仪、酶标

洗板机、酶标分析仪、光电比色计、超净工作台。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

煎药室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 张,床垫1.2 条,被子 1.2 条,褥子 1.2

被套2条,床单2 条,枕芯2 个,枕套4 个,床头柜1 个,暖水瓶1

个,面盆 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

(四)药剂科还应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

性病、传 染病、精神病等医疗项目,应依有关法规和标准专门申请批

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第二篇: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

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

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

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

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

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

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

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

《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 1 任护师1

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

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

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

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

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

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

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 的房屋(其

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

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

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

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

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

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

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

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用房应为独立楼房。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

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

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

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

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 划,人、

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

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

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

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

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

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

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中、西药房分开设置,门诊、住

院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药库的面积各不少于200平方米。

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

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

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 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

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

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

测量仪、纤维食道镜、胃镜、纤维直肠镜、妇科检查床、冲洗机、移

动式X光机、800MAX光机、彩色B超、骨科牵引床、紫外线灯、冷

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医诊疗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

理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

血细菌培养箱、显微镜、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

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

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

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

置。

煎药室设备:煎药机、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

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

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

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

七、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

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

项目,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八、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第三篇: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

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

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

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

以上。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

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

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

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

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

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

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床位数×100(平方米)。每床平

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

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

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

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

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应辅设防滑、防噪音

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

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布局合理,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

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

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每间手术间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分

区及通道设计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十)住院、门诊药房面积各不少于50平方米,中、西药库面积

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他按业务要求另行设置。

(十一)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

少于80平方米。

(十二)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

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裂隙灯、牙科治疗椅、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500MAX光机、彩色B超、冷冻切片机、紫外线灯。

临床检验设备: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接种

器具、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石蜡切片机、CO2培养箱、厌氧培

养箱、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酶标分析仪、光电比色计、超净工

作台。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

置。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

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

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

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

项目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注:一级专科医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可以根据以上规范进行适当

调整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

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

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

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普通诊所设置规范

一、科室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

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房屋

(一)诊所相对独立,医疗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

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各室必须独立,使用

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

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

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

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

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

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

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5万元。

口腔诊所设置规范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口腔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

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房屋

(一)诊所相对独立,医疗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

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各诊室必须独立,诊

室每台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

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

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

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

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

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10万元。

医疗美容诊所设置规范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

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

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美容外科:

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的主诊医师和1

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

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

消毒柜

吸引器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电凝器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

超声波

治疗仪

消毒柜

文眉机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

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

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口腔门诊部设置规范

一、牙椅

至少有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不

设分科,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放

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

(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

注册,在医院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台牙科治疗椅平均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2名口腔执业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的医师。

(四)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1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

执业医师。

(五)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至少有1名护师以上职

称的护士。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

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

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

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100(基础面积)+ 牙椅数×50

(平方米)。

(三)每台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相对隔开。

(四)门诊部的地面装修应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

材料应易于清洗消毒,各诊室相互独立,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

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

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七)药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全景X光

机、银汞搅拌器、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

压灭菌设备、有开展血常规,出凝血时间的检验设备。

(二)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

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配备中高

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药房应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门诊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

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50万元。

第四篇: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资料

一级综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在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

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

B超、心电图)、手术室、储血室或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

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含病案室、统计室)、护理部、感染办。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个床位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

以上。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师,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医师。

麻醉科至少有1名从事麻醉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

医师。

(五)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本科学历以上人

员比例不低于60%。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

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

作的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

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

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床位数×100(平方米)。每床平

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

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

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

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

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

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应辅设防滑、防噪音

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

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布局合理,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环

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

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每间手术间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分

区及通道设计合理,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十)住院、门诊药房面积各不少于50平方米,中、西药库面积

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他按业务要求另行设置。

(十一)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

少于80平方米。

(十二)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

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裂隙灯、牙科治疗椅、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500MAX光机、彩色B超、冷冻切片机、紫外线灯。

临床检验设备: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接种

器具、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石蜡切片机、CO2培养箱、厌氧培

养箱、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酶标分析仪、光电比色计、超净工

作台。

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

置。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

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

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

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

项目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七、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

注:一级专科医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可以根据以上规范进行适当

调整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

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

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

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养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确定。

普通诊所设置规范

一、科室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

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房屋

(一)诊所相对独立,医疗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

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各室必须独立,使用

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

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

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

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

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

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

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5万元。

口腔诊所设置规范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口腔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

主持医疗工作。

(二)至少有1名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房屋

(一)诊所相对独立,医疗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与同类医疗机

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各诊室必须独立,诊

室每台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诊所的地面和墙面要使用易于清洗消毒的材料,要有经验

收合格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

有合理的工作流程。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

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

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不得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戒毒、精神

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任何手术治疗。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

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10万元。

医疗美容诊所设置规范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

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

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美容外科:

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的主诊医师和1

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

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

消毒柜

吸引器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电凝器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多功能美容仪

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

超声波

治疗仪

消毒柜

文眉机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

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

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口腔门诊部设置规范

一、牙椅

至少有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不

设分科,有条件的可分设专业组(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放

射、消毒供应等工作。

三、人员

(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

注册,在医院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台牙科治疗椅平均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2名口腔执业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的医师。

(四)牙科治疗椅超过4台的,每增设1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

执业医师。

(五)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至少有1名护师以上职

称的护士。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

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

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

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

离不少于0.5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100(基础面积)+ 牙椅数×50

(平方米)。

(三)每台牙科治疗椅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并相对隔开。

(四)门诊部的地面装修应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

材料应易于清洗消毒,各诊室相互独立,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

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

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七)药房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全景X光

机、银汞搅拌器、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

压灭菌设备、有开展血常规,出凝血时间的检验设备。

(二)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1台、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

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配备中高

速牙科切割装置不少于牙科治疗椅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药房应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门诊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

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不少于50万元。

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

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

次。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

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

院规模。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3.每床建筑面

积不少于45平方米。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6.病床与医

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

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

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

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

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

职工的在职教育。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

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

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

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

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

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

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

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

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

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

2.有远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

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

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

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

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

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

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

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

档案。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

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4.

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

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

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2.建立科

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3.有

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

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1.

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

包括:(1)计量管理办法。(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3)计量器具

周期检定制度。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

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

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

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

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进行监督检查。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

建议。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

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

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

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生两漏

(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

送病人的需要。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证,适应总体发展

规划,资料保存完整。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要合理,符合建筑

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

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

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

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

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

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

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

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

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

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2.制定

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

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4.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有医德教育

措施。严格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第五篇: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

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

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

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

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

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

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

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

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

《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

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

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

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

《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

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

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

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

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

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

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

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

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隔,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

医院选址应为规划的医疗用地或可以转变为医疗用途的房屋(其

使用性质原则上以商业、办公、厂房类为主,既有住宅、宿舍、居住

小区会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与餐饮、生产

性厂房紧临的房屋,不应用于医疗用房。既有房屋的使用性质以房地

产权证明文件为准)。

(四)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无明

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收集的意见为

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五、建筑、设施与环境

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

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

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医院用房应为独立楼房。

(二)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床均业务用房建筑

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绿化面

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床位至少配有30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

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

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

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

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

救设备齐备。

(七)ICU的位置要合理布局,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及净化的人工

环境控制。

(八)手术室的位置应处于环境安静,空气清新,光线充足的地

方,远离有细菌感染的部门,手术间的使用面积至少25平方米,符合

医院感染控制的要求。

(九)中心吸引,中心吸氧。

(十)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

求。

(十一)药房、药库、煎药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

机构“放心药房”建设规范》建设。中、西药房分开设置,门诊、住

院药房面积各不少于150平方米,药库的面积各不少于200平方米。

开展TPM、临床药学等其它业务的,应按相应要求另行设置。

(十二)住院检验室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门诊检验室面积不

少于100平方米。

(十三)医院应有齐备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楼宇布线率达

100%,医院人均计算机拥有率不少于50%,达到信息共享。

(十四)医院应有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临床诊疗设备:中央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

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

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肺功能仪24小时血压

测量仪、纤维食道镜、胃镜、纤维直肠镜、妇科检查床、冲洗机、移

动式X光机、800MAX光机、彩色B超、骨科牵引床、紫外线灯、冷

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中药熏蒸治疗仪、电针仪等中医诊疗设备。

临床检验设备:血气分析仪、自动凝血分析仪、骨髓分类电脑处

理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全自动细菌鉴定仪、

血细菌培养箱、显微镜、CO2培养箱、厌氧培养箱、低温冰箱、低温

高速离心机、渗透压计、超净工作台、急诊生化分析仪、酶标洗板机、

全自动电泳分析仪、1/10000分析天平、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化

学发光或电子发光分析仪、细胞自动筛选器。供应室设备:按卫生部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要求进行配置。煎药室设备:煎药机、

包装机、储药器、储药柜、冰箱、清洗设备等。

(二)病室配备供氧、吸痰、呼叫系统和多功能病床。病区配有

病床消毒器。

(三)病床平均单元设备: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

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

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痰杯)1个,病员服3套。

(四)药剂科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仪器和设

备。

(五)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及中医诊疗设备。

七、开展产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美容、

性病、传染病、精神病、颅脑外科、心脏外科、医疗介入手术等医疗

项目,应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批准。

八、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

九、注册资金到位,平均每床位不少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