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发(作者:)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关于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甘肃省

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

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

职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

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甘肃省公安厅网络攻防职位

(职位代码:3402)根据职位要求,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

人员。省直考区进入体检人员共计304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5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通过短信、电

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考生。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

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

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按

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

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

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

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

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考录办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

院进行复检。省考录办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

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省

考录办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招录单位无法

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

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同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考生严

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在体检医院。

3.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核验、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正确佩戴医用

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

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4.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

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5.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

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

予录用或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