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发(作者:)

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 Conjecture)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猜想(前者称"强"或"二重哥

德巴赫猜想,后者称"弱"或"三重哥德巴赫猜想):1.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奇

素数之和;2.每个不小于9的奇数都可以表示为三个奇素数之和。

哥德巴赫(Goldbach ]C.,1690.3.18~1764.11.20)是德国数学家;

【哥德巴赫人物】

出生于格奥尼格斯别尔格(现名加里宁城);曾在英国牛津大学学习;原学法学,由

于在欧洲各国访问期间结识了贝努利家族,所以对数学研究产生了兴趣;曾担任中学教师。

1725年,到了俄国,同年被选为彼得堡科学院院士;1725年~1740年担任彼得堡科学院

会议秘书;1742年,移居莫斯科,并在俄国外交部任职。来源

1729年~1764年,哥德巴赫与欧拉保持了长达三十五年的书信往来。在1742年6月

7日给欧拉的信中,哥德巴赫提出了一个命题。他写道:"我的问题是这样的:随便取某一

个奇数,比如77,可以把它写成三个素数之和:77=53+17+7;再任取一个奇数,比如

461,461=449+7+5,也是三个素数之和,461还可以写成 257+199+5,仍然是三个素数

之和。这样,我发现:任何大于5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之和。但这怎样证明呢?虽然做过

的每一次试验都得到了上述结果,但是不可能把所有的奇数都拿来检验,需要的是一般的

证明,而不是个别的检验。"欧拉回信说:“这个命题看来是正确的”。但是他也给不出严格

的证明。同时欧拉又提出了另一个命题: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但是

这个命题他也没能给予证明。不难看出,哥德巴赫的命题是欧拉命题的推论。事实上,任

何一个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写成如下形式:2N+1=3+2(N-1),其中2(N-1)≥4。若欧拉的命

题成立,则偶数2N可以写成两个素数之和,于是奇数 2N+1可以写成三个素数之和,从

而,对于大于5的奇数,哥德巴赫的猜想成立。

但是哥德巴赫的命题成立并不能保证欧拉命题的成立。因而欧拉的命题比哥德巴赫的

命题要求更高。

现在通常把这两个命题统称为哥德巴赫猜想。

【小史】

从哥德巴赫提出这个猜想至今,许多数学家都不断努力想攻克它,但都没有成功。当

然曾经有人作了些具体的验证工作,例如: 6 = 3 + 3, 8 = 3 + 5, 10 = 5 + 5 = 3 + 7, 12 = 5

+ 7, 14 = 7 + 7 = 3 + 11,16 = 5 + 11, 18 = 5 + 13, ……等等。有人对33×108以内且大过

6之偶数一一进行验算,哥德巴赫猜想(1)都成立。但严格的数学证明尚待数学家的努力。

从此,这道著名的数学难题引起了世界上成千上万数学家的注意。200年过去了,没有人

证明它。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哥德巴赫猜想由此成为数学皇冠上一颗可望不可及的“明

珠”。 人们对哥德巴赫猜想难题的热情,历经两百多年而不衰。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数学工

作者,殚精竭虑,费尽心机,然而至今仍不得其解。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

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任何大于特定大偶数N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殆素数之

和的形式,且这两个殆素数只拥有最多9个素因子。(所谓“殆素数”就是素数因子 (包括相

同的与不同的)的个数不超过某一固定常数的奇整数。例如,15=3×5有2个素因子,27=

3×3×3有3个素因子。)此结论被记为“9+9”。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

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殆素数里所含素因子的个数,直到使每个殆素数都是奇素

数为止。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条件“大于特定大偶数N”,利用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本质

上有别于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

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最多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通常都简称

这个结果为 (1 + 2)。

【进展】

在陈景润之前,关于偶数可表示为 s个质数的乘积 与t个质数的乘积之和(简称“s + t”

问题)之进展情况如下:

1920年,挪威的布爵证明了“9 + 9”。

1924年,德国的拉特马赫证明了“7 + 7”。

1932年,英国的埃斯特曼证明了“6 + 6”。

1937年,意大利的蕾西先后证明了“5 + 7”, “4 + 9”, “3 + 15”和“2 + 366”。

1938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5 + 5”。

1940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证明了“4 + 4”。

1948年,匈牙利的瑞尼证明了“1+ c”,其中c是一很大的自然数。

1956年,中国的王元证明了“3 + 4”。

1957年,中国的王元先后证明了 “3 + 3”和“2 + 3”。

1962年,中国的潘承洞和苏联的巴尔巴恩证明了“1 + 5”, 中国的王元证明了“1 + 4”。

1965年,苏联的布赫夕太勃和小维诺格拉多夫,及意大利的朋比利证明了“1 + 3 ”。

1966年,中国的陈景润证明了 “1 + 2 ”。

【有关对“陈氏定理”的所谓质疑】

(一)“质疑”如下:

一、陈景润证明的不是哥德巴赫猜想

陈景润与邵品宗合著的【哥德巴赫猜想】第118页(辽宁教育出版社)写道:陈景润

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讲是指:对于任何一个大偶数N,那么总可以找到奇素数P',P",或

者P1,P2,P3,使得下列两式至少一式成立:“

N=P'+P" (A)

N=P1+P2*P3 (B)

当然并不排除(A)(B)同时成立的情形,例如62=43+19,62=7+5X11。”

众所周知,哥德巴赫猜想是指对于大于4的偶数(A)式成立,【1+2】是指对于大于

10的偶数(B)式成立,

两者是不同的两个命题,陈景润把两个毫不相关的命题混为一谈,并在申报奖项时偷

换了概念(命题),陈景润也没有证明【1+2】,因为【1+2】比【1+1】难得多。

注意:在逻辑上,一个理证如果是正确的,就不允许有反面的困难,凡是差异的事物,

都是可以区别的,可以分离的,也就是说,证明一个观点,是不允许“渗透”的,两个物体

组合成为一个物体,只能理解一个物体被消灭了,一个被保存了。“1+2”就是 1+2,不能说

1+2包含了1+1.

二、陈景润使用了错误的推理形式

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A,所以或者A或B,或

A与B同时成立。 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模棱两可,牵强附会,言之无物,什么也没

有肯定,正如算命先生那样“:李大嫂分娩,或者生男孩,或者生女孩,或者同时生男又生

女(多胎)”。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这种判断在认识论上称为不可证伪,而可证伪性是科学

与伪科学的分界。相容选言推理只有一种正确形式。否定肯定式:或者A,或者B,非A,

所以B。相容选言推理有两条规则:1,否认一部分选言肢,就必须肯定另一部分选言肢;